开滦精神卫生中心成为唐山市参合农民重性精神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

2012/12/18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成为唐山市

参合农民重性精神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11月14日,河北省卫生厅确定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为唐山市参合农民重性精神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此次被列入重性精神病的试点病种包含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被确定为患重性精神病的参合农民在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医疗时,每年可享受1次医疗救助补偿,最高限额为1万元,若合并MECT治疗则限额为1.2万元。补偿标准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门诊医疗费用由病人家属先行支付,而后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补偿比例比照住院病人的补偿规定。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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