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副院长朱晶山到精神病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1/15

总医院副院长朱晶山到精神病院检查指导工作

 

为确保医院安全生产, 1月14日上午,总医院副院长朱晶山带领医教部、护理部、院内感染科、安全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到精神病院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总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到病区、医用垃圾存放点、 锅炉房、食堂等部位进行了仔细检查,详细检查了压力容器是否年检、电梯维保是否及时、医用垃圾处理等情况。检查组对医院的各项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对检查出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

朱晶山要求,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护理、安全消防等安全责任意识,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明确责任,持续抓好安全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医院要在节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各种隐患。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

本部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龙泽北路与建华东道交叉口东行100米

电话:0315-3020751 / 3020792 / 3020711

服务电话:18132500996

西院区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李家庄新村

电话:0315-3117571(总机) 803/805/802/806/817(分机)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

官方微信

开滦医院心理咨询门诊: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00-12:00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专家门诊(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星期六、日由病区主任轮流全天应诊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专家门诊(二):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门诊、睡眠门诊: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15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抑郁症门诊: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5:15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儿童门诊: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西院区门诊: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15-12:00; 下午:1:30-5:00

探视时间:星期二、四下午2:00-4:00;星期日上午9:00-11:00


版权所有 © 2024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