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精神卫生中心成为唐山市救助管理站精神疾病救助对象的定点医院


发布时间:

2014/06/04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成为唐山市救助管理站

精神疾病救助对象的定点医院

 

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6】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切实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权益,对患病救助对象实施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救助。近日,开滦精神卫生中心被唐山市救助管理站正式确定为精神疾病救助对象的定点医院。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将对患精神疾病的救助对象开启绿色通道,提供细心照料、精确治疗,同时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救助对象发生意外伤、亡、偷逃等情况的发生,并履行相关护送等义务。

此定点医院的授予,是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勇担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效益、扩大社会影响力的又一举措。(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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