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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婚恋五种情况须慎重

精神病患者婚恋五种情况须慎重

发布日期:2013-05-17

  时下,精神病患者的恋爱和婚姻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高树河指出:随着时代的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对精神病人的婚姻、生育一律采取阻止的态度是不可取的,而且也无法律依据可循。

  “患有精神病的人,面对正常的恋爱、婚姻及家庭的组建,确有很多难以逾越的障碍。”高树河医生介绍说,这个问题之所以复杂,其症结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常见精神病的发病与遗传关系密切;精神病的治疗、转归、预后尚缺少满意效果;精神类药物大多不利于胎儿和哺乳期婴儿的生长发育;患者病情对家庭、社会、子代近期或长远均有一定影响;当事病人对子代抚养、教育的能力下降。因此,他(她)们的生育就不可能像健康者那样优生优育。

  目前,公认的精神病发病机制与遗传方式尚未被阐明和揭示,期望增加优良遗传素质的途径尚在探索当中。但已治愈的精神病人要结婚,从婚姻法来说是允许的,无可非议。康复中的精神病患者,有结婚的要求是情理中的事,也是其正常社会功能恢复的表现。有学者调查分析后指出,精神分裂症者有近半数能建立婚姻家庭,其结婚率为47.4%。由配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有助于提升病人的精神卫生水平,换言之,婚姻状况好的预后则往往较好。 需要强调的是,正确的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让患者及家属了解、掌握并深刻认识其结婚生育中的不利因素,自觉地按医学科学规律办事,减少精神病风险儿、缺陷儿的出生,从而切实提高人类的遗传素质。那么,精神病人哪些情况不适合结婚呢?

  高树河医师提出如下五条建议—— 男女双方同患严重精神病的不宜通婚 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抑郁症)的发病与遗传关系密切,患病双方结婚后所生子女的患病风险,既高于一方患病结婚后所生子女的患病风险,更高于精神健康者结婚后所生子女的患病风险,况且重性精神病复发率高、预后差,抚养子女的能力低下和缺乏。

  男女双方同为重性精神病高发家系的成员不宜通婚 尽管这些人虽未表现出精神异常,但患重性精神病的风险大,携带精神病的遗传因素多,所生子女由父母双方带给的遗传复因的累加,致使其发病风险“水涨船高”。

  当事人罹患严重精神病期间应暂缓结婚 一方面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暂缓结婚。另一方面在患病期间,精神病人缺乏责任心及行为能力,对恋爱、结婚所承担的义务、责任、权力,不能进行正确的自我保护和实施,不论在夫妻间及家庭中,均很难进入角色。

  精神病人已变成慢性或衰退状态的不宜结婚 他们除了有与严重精神病患者患病期间不能结婚的同样道理外,其病情也已进入慢性和衰退状态,社会适应性及生活自理能力大大降低,缺乏或无法担当对家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病情痊愈后巩固治疗未达两年以上者应暂缓结婚 众所周知,精神病十分容易复发。

  研究显示,精神分裂症病人出院后的两年为高复发危险期。一般来说,巩固疗效的时间越长,复发的可能性就越小。况且在结婚前后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精力还是体力都比较劳累,具有较多的诱导复发的不利因素。高树河主任医师特别强调指出:存在上述五种现状的人,要结婚肯定是弊大于利。除婚姻法和母婴保健法规定不能结婚的情况外,“不宜结婚”不等于“不能结婚”,所以病人和家属要权衡考虑,慎重对待。

  另外,早婚的害处也绝不容忽视。就精神医学角度而言,我国21岁以下者占了全国人口半数,他们处于精神疾病发病的“敏感年龄”。也就是说,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多发于青年人,因此,不论是已患精神病或未患精神病,早婚都是不宜提倡的。 (衣晓峰 夏晓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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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开展“2023年世界患者安全日”宣传活动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 开展“2023年世界患者安全日”宣传活动   在世界患者安全日来临之际,按照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患者安全日有关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12日上午,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了“鼓励患者参与患者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精神卫生中心在院内张贴了世界患者安全日宣传海报,向就医群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0余份,开展了精神科患者安全护理及消防安全相关知识讲座,并针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精神卫生中心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到医疗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求全体医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扎实的专业技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健康权益,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2023-09-20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活动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 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唐山军分区保障处《关于开展2023年唐山市“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要求,9月16日上午,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在凤凰山公园开展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活动。 活动中,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医务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到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并向群众发放了心理卫生科普资料,广泛向群众宣传心理卫生知识,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现场,精神卫生中心医务人员还与唐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医务人员相互交流,就女性精神科患者孕产、内分泌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搭建起了两院联合会诊的桥梁。 今后,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放在心上,加强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素养,为唐山市民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2023-09-20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召开2023年度教师节表彰大会

近日,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建院50周年系列活动暨第39届教师节表彰大会在该中心三层会议厅顺利召开,医院党政领导及医疗、护理等各部门带教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2023-09-15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团总支 开展“寸草心”志愿服务义诊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承德市考察时强调:“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近日,开滦精神卫生中心团总支以“为身边的老人做一件好事”为主题到北新道凤凰楼社区开展了“寸草心”志愿服务义诊活动。
2023-09-15
海安韩洋医院
海安韩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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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专家门诊(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星期六、日由病区主任轮流全天应诊。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专家门诊(二):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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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儿童门诊: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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